1993年6月19日,国务院批复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、张家口、沧州、邯郸、邢台、承德等12个地区、省辖市合并的请示。这次地市合并是一项重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,省委、省政府对这次合并十分重视,专门成立领导小组。6月25日,省委、省政府发布《关于地市合并的实施方案》,对地市合并的有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。7月1日,合并后的6个新的市级领导机构正式办公。1994年12月,保定地市合并也顺利完成。至此,河北省结束了地市并存一地的行政管理体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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